本基金係藉由投資於歐洲大陸公司的證券而達到追求資本利得之目標。本基金至少70%的總資產(經扣除附屬流動資產後)將會投資於以下公司所發行的股權證券:(i)註冊辦事處設於歐洲大陸國家的公司;(ii) 註冊辦事處設於歐洲大陸以外地區但其業務活動主要在歐洲大陸的公司;或(iii)控股公司,其收益主要來自於投資在註冊辦事處設於歐洲大陸國家的子公司。本基金可將不超過30%的總資產(經扣除附屬流動資產後)投資於上述公司所發行的債務證券(包括可轉換債券)或在歐洲大陸經營業務但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公司所發行的股票或債券。本基金將投資於在認可市場上市或交易的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