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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順實質資產社會責任基金-A股/歐元對沖 (歐元)
幣別 |
淨值 |
漲跌 |
漲跌比例 |
今年以來 |
日期 |
歐元 |
12.31 |
0.09 |
0.74% |
3.36% |
2024/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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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14.52% |
-2.73% |
-1.79% |
7.46% |
-10.65% |
16.62% |
-15.65% |
21.67% |
-15.17% |
5.96% |
景順實質資產社會責任基金-A股/歐元對沖
基金資訊
基金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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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資於收益來自不動產相關活動之企業或機構所發行之證券,以投資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為主,房地產與發展證券為輔,投資範圍遍及全球,期能分散風險。
本基金投資於其收益來自於不動產相關活動之全球公司或機構所發行之股票及債券,藉由分散投資以達到追求長期資本利得及提供投資人與長期目標相當之收益水準。本基金投資於全球市場,但將主要投資於北美洲、歐洲及亞洲。
本基金至少70%的總資產(經扣除附屬流動資產後)將會投資於:
a.由在認可市場上市或交易的不動產機構所發行的股權證券(包括普通股及特別股),以及在認可市場上市或買賣的美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所發行的股權證券。就本段而言,「不動產機構」指其絕大部份收入來自不動產相關業務的公司或其他機構。本基金將投資的REITs乃以不動產(主要為美國商用不動產)為投資對象的公開交易公司或信託基金;
b.在認可市場上市或交易並獲穆迪、標準普爾或其他認可評等機構給予BBB或以上評等的公司及其他機構所發行、與抵押貸款有關或相似商品、或以抵押貸款或相似商品作抵押的固定利率及/或浮動利率債務證券;
c.在美國註冊並根據美國一九四○年投資公司法註冊、又或根據有關協調可轉讓證券集體投資計劃(UCITS)的法律、規定及行政規定的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二十日理事會決議(85/611/EEC)(經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二日理事會決議(88/220/EEC)、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理事會及歐洲議會決議(95/26/EC)、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一日理事會及歐洲議會決議(2001/108/EC)所修改獲認可為可轉讓證券集體投資計劃、並投資於上文a.分段所述之證券。
本基金可將不超過30%的總資產(經扣除附屬流動資產後)投資於:
a.不符合上文a.分段規定;
b.但卻由大部份資產投資於不動產市場的公司及其他機構所發行、並在認可市場上市或交易的債券或股票;
c.在認可市場上市或交易,並獲穆迪、標準普爾或其他認可評等機構給予AAA或以上評等的政府證券;及
d.在認可市場上市或交易的高收益證券(即非投資等級債券,一般指公司債,或稱為「垃圾債券」)。然而,本基金投資於該等非投資等級債券不得超過淨資產價值的10%。
本基金並可將不超過淨資產價值20%之資產以流動資產形式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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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淨值 |
漲跌比例 |
日期 |
淨值 |
漲跌比例 |
2024/11/20 |
12.31 |
0.74% |
2024/11/06 |
12.39 |
0.24% |
2024/11/19 |
12.22 |
0.58% |
2024/11/05 |
12.36 |
0.24% |
2024/11/18 |
12.15 |
-0.08% |
2024/11/04 |
12.33 |
-0.40% |
2024/11/15 |
12.16 |
-0.08% |
2024/10/31 |
12.38 |
-0.24% |
2024/11/14 |
12.17 |
-0.08% |
2024/10/30 |
12.41 |
-0.96% |
2024/11/13 |
12.18 |
-1.46% |
2024/10/29 |
12.53 |
0.00% |
2024/11/12 |
12.36 |
-0.56% |
2024/10/28 |
12.53 |
-0.32% |
2024/11/11 |
12.43 |
0.32% |
2024/10/25 |
12.57 |
-0.63% |
2024/11/08 |
12.39 |
0.57% |
2024/10/24 |
12.65 |
0.48% |
2024/11/07 |
12.32 |
-0.56% |
2024/10/23 |
12.59 |
0.08% |
基金績效 (可點按欄位名稱排序)
* 基金報酬率包含配息
(若未註明"*",則基金報酬率不包含配息,對於有配息之基金,將造成總報酬率數值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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