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圓計價,景順東京團隊操盤,根據GARP(Growth at a reasonable price, 獲利成長但股價合理)選股原則,主動式管理,以超大型股(市值逾300億美元)與大型股(市值介於50億至300億美元)為主,酌量佈局中小型股。
本基金透過投資日本公司之投資組合以達到追求長期資本利得的目標。本基金至少70%的總資產(扣除附屬流動資產)將投資於下列公司所發行之股票或股權相關證券:(i)註冊辦事處設於日本;(ii)註冊辦事處設於日本以外地區但絕大部份業務在日本經營;(iii)收益絕大部份來自於投資在日本有設立註冊辦事處的公司之控股公司。
本基金可將不超過30%的總資產投資於現金與約當現金資產、貨幣市場工具、任何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公司或其他機構所發行的股票及股權相關證券或全球各地發行機構所發行的債券(含可轉換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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